本报讯财政部、国家计委4月24日就江西省国债项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等问题作出处理。
据经济日报报道,前不久,财政部在对江西省城市供水项目使用国债资金情况的专项检查中,查出一些地方存在虚设建设项目骗取国债资金,擅自挪用国债资金,编造假账、假合同隐瞒事实真相等问题。这些问题查出后,财政部、国家计委分别作出了如下处理决定:在未得到全面整改前,除用于大江大河治理的项目资金外,对江西省其他使用国债资金的项目,一律暂时停止拨付国债资金;在未得到全面整改前,除水利防汛建设项目外,一律暂停审批江西省申报的基本建设项目;对于查出被挪用的国债专项资金,责成省有关部门抓紧清理,限期收缴中央财政等。